
累計折舊借貸方向余額為何在貸方?
累計折舊是指將固定資產處理為費用的投資成本在期間分攤,從而逐步折算成對應的折舊費用。根據會計原則,折舊借貸方向余額應在貸方。
因為折舊費用的產生是用以折算固定資產的投資成本,折舊費用的確定是根據固定資產購買的價格和使用壽命來計算,在累計折舊過程中,折舊費用(貸方)和固定資產原值(借方)之間存在著一種抵消關系,因此,折舊借貸方向余額應在貸方。
折舊借貸方向余額在貸方的主要原因是:累計折舊是一種費用,投資成本要分攤到期間,以實現資產的價值漸衰減,把投資成本的價值消耗到期間內。
累計折舊的折算可以把投資成本的價值消耗分攤到期間來完成,按照會計原則,將固定資產的投資成本當作費用,從而將折舊借貸方向余額定在貸方。
拓展知識:累計折舊的計算方法:按照平均年限法,可將原值按照資產使用年限的均等份額放到每一期,按照反設保留法,可以把最初的原值放到最末期,每期所攤銷的金額也不同。例如折舊周期為5年,某資產的原值為10000元,按照平均年限折舊法,其每期的折舊額為10000/5=2000元;按照反設保留法,首期折舊額為2000元,末期折舊額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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