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是賬務處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兩種憑證,它們從外觀上可以看出較大差異,在細節的處理上則有著明顯的區別:
首先,原始憑證是指出現在賬務事項發生時的原始憑據,例如,發生采購時的采購憑據、發生銷售時的銷售憑據、發生入庫時的入庫憑據等,由發生賬務事項的同一方提供的憑據組成,通常是以票據形式出現,根據類型的不同,原始憑據包括發票、收據、支票、匯票、轉賬收據、轉賬憑證、批準文件等。
而記賬憑證則是內部記賬憑證,是由企業財務人員在核對完原始憑據后,以企業賬簿報表為基礎,根據財務會計準則和企業內部制定的會計政策制定的,反映一項賬務事項的獨立憑證體系,保證會計記錄的準確性、權威性和可查詢性。
總之,原始憑據是發生賬務事項時的憑據,是企業賬務處理的第一步,原始憑據的核實與完善是會計核算的重要環節之一,是會計信息的原始依據,而記賬憑證則是經核實的企業本票,是會計記錄的憑證,是會計信息的依據。
另外,在會計原始憑證中,還有一種叫做分錄憑證的憑證,它是指賬務處理時,企業為了更清晰地記錄賬務事項而制定的記賬憑證,這種憑證可以描述賬務事項,反映一筆賬務事項的借貸雙方明細。它是原始憑據和記賬憑證的組合憑證,具有更為全面的信息記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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