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正在執行的政府會計制度主要有三類:
第一,政府會計準則(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簡稱GAAP)。指定政府會計準則是給政府會計活動定義常用原則及規則的過程,是對具有泛泛性的政府會計活動做出指定的努力,以確保政府會計活動的有效性和準確性,使其符合政府會計職責和管理要求的過程。主要包括:報表及其它記錄的編制與保存,資產管理,經費管理,資金收入和支出的監督,決算報表的編制,票證的保管等。
第二,政府間及外部審計準則(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簡稱IAASB)。它主要規定了政府會計準則的基本原則,要求審計機構遵守國際會計準則,為財務管理活動提供有效的審計和審計服務。這些準則包括財務會計內容的定義、賬務處理的要求、決算報表編制的要求、審計服務的層次和審計報告的內容和形式等。
第三,政府會計準則審計報告(Government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簡稱GASB)。它主要規定了政府會計報表的內容和形式,以保持政府的會計報告制度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審計報告中應包括報表的內容、報表的結構和指標。它還包括對報表數據的審計程序和審計結果的報告等內容,以確保政府會計報表的準確性。
總之,政府會計制度是由政府會計準則、政府間及外部審計準則和政府會計準則審計報告三部分組成。它旨在確保政府會計活動的有效性和準確性,以確保政府會計報表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為政府會計服務提供有效的指導。
拓展知識:政府會計制度的實施有助于形成健全的政府會計體系,提高公共政策的實施效果,保證執行財政政策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只有政府會計制度的實施,政府會計才能以較為科學的方法擔負起公共政策、管理資源、評估績效和追責責任的職能。同時,政府會計制度的實施有利于推進政府會計報告的統一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從而提高政府會計報告的可信度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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