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報廢分錄是?" alt="政府會計固定資產報廢分錄是?"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政府會計固定資產報廢分錄指的是政府資產報廢時在財務會計中所確定的報廢賬目。具體來說,報廢分錄是會計中的一項會計憑證,根據會計原則,在報廢固定資產的同時,要同時確定報廢固定資產的報廢分錄。報廢分錄的核算原則如下:
(1)報廢分錄的貸方科目記載報廢借記固定資產的原值,原值為資產本金,也可以以調整后的原值與報廢的資產凈殘值之和作為報廢貸方科目的金額。
(2)報廢分錄的借方科目是報廢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和折舊費用(或折舊累計額),其中報廢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根據當時市場價格來確定,但不得低于折舊累計額;折舊費用(或折舊累計額)的金額可以參考材料憑證上的折舊情況來確定。
另外,如果報廢固定資產有依據價值計算稅金,也可以在報廢分錄中將稅金隨之報廢,即在借方科目中加入一條稅金科目,金額為確認的報廢稅金額。
拓展:
報廢分錄還可以包括資產配套內容的報廢分析。比如報廢固定資產仍然有一定價值,政府可以將其變現,一般情況下,可以用“資產處置收入”科目來記錄,它可以明確變現后固定資產的價值,并且也可以確認是否收取了資產處置收入稅。此外,變現時可能會產生費用,比如運輸費、財產保險費等,這些費用在報廢分錄中也可以也可以一并登記,如果有稅費也可以把稅金一并登記,使其分錄看起來更加完整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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