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線法計提折舊是指把折舊以一定的比例統一進行折舊的方法,屬于固定法法則。直線法計提折舊的公式為:=殘值+(原值-殘值)×(折舊年限-年份)/折舊年限。
其中,“殘值”指折舊終結時資產仍殘留的價值,也叫凈值;“原值”是指最初錄入的資產總價值;“折舊年限”指資產的使用期限;“年份”指當前計算折舊的年份。
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就是用把折舊期按照一定的數量劃分,比如每年、每季度、每月等,每一段折舊期的折舊額相等。這種方法適用于可以保持較平穩耗損的資產,比如計算機、原材料等。它相對來說還是一種簡便的折舊方法,因為計算折舊額很容易,只需要將原值減去殘值,然后將所得結果除以折舊期限即可得出折舊額。
拓展知識:
直線法計提折舊的缺點是,不利于反映資產的實際耗損狀況,因為它忽視了資產耗損的不均衡性。有的資產在折舊初期耗損較大,有的資產則在折舊末期耗損較大,而直線法折舊的分配是平均分配的,因此不利于反映資產的實際耗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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