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盈余公積是用于儲備公司日后發展或者企業扶持社會慈善的一種儲備資金,每年經營活動產生的利潤,在繳納相應的稅費后,可以將一定比例的凈利潤支付到公司盈余公積里.
公司盈余公積的提取計算公式為:
公司盈余公積的提取金額=可提取金額(本期實際利潤-(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潤+本期稅前利潤)【乘】提取比例)
其中:可提取金額是指,公司本期所報稅前損益中法定盈余公積可提取金額;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潤是指,上一期期末累計未分配利潤;
本期稅前利潤是指,本期除法定公積外的稅前損益;
提取比例是指,公司提取其自由繳納財務報表利潤的不超過50%的比例。
在提取公司盈余公積之前,應該首先檢查公司是否符合法定的提取條件。在提取公司盈余公積時,公司可以選擇將其自有資金直接支付到公司盈余公積,也可以選擇將自有資金開支到其他費用項,然后再從公司盈余公積中提取金額。
拓展知識:
公司盈余公積,是指公司在上一會計年度可供提取的利潤余額或抵御本年度可能出現的損失的一種儲備資金。公司盈余公積的源頭在于公司利潤,屬于公司的資本,不能隨意提取,必須經過董事會的投票表決后,才能拿出本金。同時,公司盈余公積一般作為公司的開支,不得用于直接分配股東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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