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金融資產屬于財務會計的“資產處置收益科目”。資產處置收益科目又包括“處置客戶資產收益”和“處置金融資產收益”兩個小科目,這兩個小科目的原則上可以合并編制為一個大科目“資產處置收益”。
其中,“處置客戶資產收益”科目是指企業由于處置客戶資產而結果的相關收益,包括賣出、折舊(攤銷)等。而“處置金融資產收益”科目是指企業由于處置金融資產而結果的相關收益,包括回購、轉讓、折舊、償還本金等。
處置客戶資產和處置金融資產及其所帶來的收益,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同時也是決策影響力最大的部分。企業在處置金融資產方面,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分析,做出最佳的決策,使金融資產的投資回報最大化,達到企業經營目的。
拓展知識:處置金融資產的決策包括營運決策、融資結構決策、資本結構決策、分紅決策以及財務投資決策等。營運決策涉及到企業當前的營運狀況、預期的營運經濟效益、資產的投資回報等問題,融資結構決策涉及到企業如何從外部融資發展,如從哪種金融資產開始,如何有效地組合融資結構等問題,資本結構決策旨在確定企業有效結構調整的方向,以及資金分配、資產處置、實施并購等決策;而財務投資決策涉及到經營資產處置、融資投資、成本削減等經營性投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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