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憑證審核內容主要有六要素:
1、憑證是否完整:指憑證的擬制是否符合憑證的格式要求,及是否有缺損的情況;
2、憑證編制正確性:指憑證的編號、日期、摘要是否正確、清晰,以及分錄正確;
3、憑證的簽章:指憑證是否有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以及制單人的簽章;
4、是否有支付材料:指憑證是否有對應的支付材料,比如轉賬支票,支票,支付憑證等;
5、是否有現金發生:指憑證是否有現金發生,如果有,是否有相應的現金流水記錄;
6、憑證是否及時擬制:指憑證是否在發生經濟業務之日就完成擬制,如果擬制不及時的,要求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說明原因。
原始憑證審核是會計核算的第一步,旨在審查會計核算單位的原始憑證擬制情況,以保證憑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有效地防止憑證的亂制和偽造,確保會計賬目真實準確的記錄與處理。
在審核原始憑證時,要緊緊圍繞上述憑證審核的六個要素,采取全面的檢查方式,著重檢查憑證的正確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以確保傳統報賬會計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拓展知識:會計審核分為初審和復核兩種,初審主要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完整,而復核則通過進行審計,評估會計核算系統和控制體系是否持續有效,確保財務報表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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