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是不同的票據,它們在法律上也有所區別。
銀行匯票是以銀行為發行主體的票據,它的付款擔保主體是發行銀行,只有發行銀行擔負票據付款擔保責任時,持票人才能進行提現,所以只有在發行銀行本網點及分行能夠兌付匯票,但存在對持票人現金購買風險。
而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受托人出具的。承兌匯票發行方一般是企業,受托人是銀行,銀行承諾在發票指定的到期日支付持票人的款項,所以持票人的現金購買風險得以解除,但凡是達到票面到期日的,都可以在全國的任意銀行柜臺兌換,存在銀行承兌范圍太廣的風險。
總之,銀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都是金融票據,只不過它們擔負的風險是不同的,要根據擔負風險的實際情況選用合適的票據。
拓展知識:
另外,還有商業承兌匯票,它也是一種金融票據,但與銀行承兌匯票不同的是它由企業發行且企業自己承擔相應的風險,企業發行商業匯票前須獲得銀行許可,且擔保額度受到限制,商業匯票一般是從商業機構收取的票據,需要機構向銀行完成清償后才能完成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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