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置損益是企業核算中的一項重要業務,指企業把屬于資產、負債或權益部分的非經常性(損失或收入)收支,在財務報表中單獨確認并列入損益類的科目中。處置損益科目在財務報表上主要是分別單獨確認在損益類的最后一項“其他業務處置損益”項中,或分別確認到其它損益類科目中。
具體來說,企業的處置損益包括資產處置損益、負債處置損益及權益處置損益三類收支。資產處置損益是指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所發生的損益,負債處置損益是指企業處置長期負債時所發生的損益,權益處置損益是指企業處置子公司股權或者其他權益工具所發生的損益。
處置損益的理論及會計處理均符合會計準則里《收入來源與支出去向》以及《業務處置形式》的規定,即收支必須在同一會計期間發生,但因其處置本身是企業對資產、負債或權益進行劃分、改變而不是供銷等常規活動,故不應引起經常性收支,應列入損益類的科目中,直到處置完畢,本身不僅伴隨著收入,還會伴隨著一定的支出,故一般會附帶有一定的損益。
處置損益的拓展知識是,處置損益可通過幾種方式產生,包括出售、報廢、重組等,這些方式可以將處置損益分為三種情況:收入處置損益、支出處置損益以及另類處置損益。而企業處置損益的會計處理也有不同的方法,總的來說,企業的處置損益必須根據會計準則,進行合理的確認與處理,以準確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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