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均年限折舊法是一種常用的折舊法,它通過把資產的有效期劃分成平均單位時間,將原值均分的方法建立一個折舊表,按照一定的比率把原值每年折舊,將折舊支出的費用計入當年的經營成本中,把殘值及未分攤費用設為投資的收益率,計提出的折舊費用就是總投資成本除以有效期所得的年限折舊額的累積量。
平均年限折舊法的優點有:
1、易于管理,易于實施。實施起來簡單,幾乎不用考慮機器的使用情況,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折舊,折舊幅度一致;
2、折舊費用連續性好,折舊程序可以按照一定的規律進行,不會因機器的使用情況而引起折舊費用的波動;
3、不考慮機器及設備的使用情況,可以從管理上犧牲一定的精度,但管理起來方便。
缺點:
1、過度估計固定資產折舊,折舊金額偏高,因此有可能影響公司的利潤;
2、未能反映資產實際的使用情況,不符合現實,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資產的價值;
3、不適于大額資產的折舊,因為計算時不考慮資產的實際使用狀況。
拓展知識:
平均年限折舊法可以與其他折舊方法相結合,采用組合型折舊法,這樣可以更好地反映固定資產折舊的現實情況,而且可以有效降低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拓寬企業的投資收益和管理投資。組合型折舊法是將現實折舊中的平均年限折舊法與其他多種折舊法相結合,以求得更好反映現實情況的折舊結果,便于改進折舊結果,節約投資成本,從而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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