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均年限折舊法是把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按照一定的比例均分,從而確定每一年的折舊額,形成一種“平穩折舊”的折舊方法,即每一年的折舊率都是相同的。通常,該法要求把有效使用年限、折舊率和折舊額分別按照比例均分,計算每一年的折舊額,其中有效使用年限用N表示,折舊率用“a”表示,折舊額用“A”表示,則a=A/N,這就是折舊率的計算公式。
例如:購置一臺計算機,有效使用年限為4年,原值為30000元,則其折舊率a=(30000/4)%=7500%,即每年的折舊率都為7500%。
拓展知識:
平均年限折舊法的優點,首先,它可以實現資產的折舊程度的平均化,把資產折舊的年限均分,從而不會出現折舊總額的偏差,從而保證折舊率的穩定和資產的正確登記;其次,它可以有效地降低折舊的管理成本和計算成本,因為折舊率和折舊額都是固定的,所以可以有效地減少計算和核算的工作量;最后,它可以有效地控制資產折舊的風險,因為它均分了資產折舊的比例,可以有效地降低資產折舊所帶來的風險。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