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積金的計提分為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其中單位部分是單位在企業所得稅前將自己的一定比例的負擔出來,具體金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及其實施條例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個人部分是個人將自己的部分收入繳入公積金,具體金額由個人愿意繳納的部分確定,也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計提單位部分:根據《社會保險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單位必須將自己的一定比例的負擔出來,每月按照單位的實際工資總額,即按照實際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以及其他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部分。單位的貢獻額也由企業支付繳費比例的總和確定,比率一般為用工單位20%(享受個稅優惠的少數地區可能會降低到10%),而員工支付的繳費比例一般在8%到12%之間。
計提個人部分:個人部分由員工本人愿意繳納的部分確定,比例一般為8%-12%,由員工本人繳納,不受單位支付的繳費比例影響,但一般情況下,單位和個人的支付比例差不多,都在8%-12%之間。從工資上扣繳公積金,由工資表負責,從工資中扣除員工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用后,按照公積金制度給予員工繳付,一般每月發放。
拓展知識:企業公積金可劃給員工購買住房、子女就學、疾病治療、以及給退休人員按照退休、死亡等情形發放。繳納的公積金可抵扣社會保險費、稅收以及其他費用,減輕企業的財務壓力,同時也保障了員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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