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細賬是由發生的各項賬務事項所建立的簿記系統。建賬的步驟主要包括:
(1)建立科目體系:根據企業實際需要,結合會計制度的要求,把會計核算的所有對象分門別類地建立全部的科目,以便記載會計核算的各種賬務事項。
(2)建立會計期間:企業從經營活動開始,到活動結束應當以一定的時間段來記載賬務事項,這個時間段就是會計期間,企業建賬時必須先明確會計期間的起止日期。
(3)編制初始賬: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編制企業在建賬時會計核算的各種賬務事項。
(4)核定復核初始余額:審核初始賬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確定各個科目的初始余額,以及各項的發生額(借方金額減去貸方金額),以便登賬時使用。
(5)登賬:根據會計核算的賬務事項憑證,登記賬務記錄到明細賬中,并依據科目體系,計算每一個科目的余額,以及各項的發生額。
(6)編制總賬:根據明細賬的記載,把各類賬務分門別類,編制總賬,以及各項發生額。
拓展知識:
明細賬不僅是記載借貸發生額的記載賬簿,也是形成總賬的依據。因此,明細賬應當準確、及時和完整地記載各種賬務事項,而不能遺漏和曲解賬務事項,以達到實時完整記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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