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一般計入材料科目。根據《會計準則》第三十八號準則《無形資產》的規定,無形資產包括“有形物品,例如模型,樣品,標識和招牌,以及技術,商業,發行和管理知識庫等,用于制造,營銷,推廣或者管理產品或服務的無形物品”。據此,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屬于無形資產,因此應計入材料科目,材料科目是一種投入型科目,該科目按照入庫成本原則記錄投入的材料、原料、半成品、產品和服務的賬面價值。
拓展知識:
有時,企業購買材料,也會遇到并計價的現象,此時,可以將材料和包裝物分開計價,按照實際價格來計算,以記賬記錄,材料記入材料科目,包裝物記入對應的包裝物科目,這樣既可以記錄材料的實際原料價格,又可以記錄包裝物的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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