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據追索權的行使條件一般可分為三種:
一、票據追索權的受讓人符合以下條件:
1、受讓人應當是財產票據的持有人;
2、受讓人應當是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財產票據本身符合以下條件:
1、財產票據應當是以書面形式成立的,有效的債權轉讓文書;
2、財產票據應當是能夠實現追索即可支配債權的有效法律文書;
3、財產票據應當滿足受讓人當事人之間的追索協議的條件及要求。
三、財產票據應當滿足以下追索權行使的法律要求:
1、財產票據應當包含有財產票據追索權行使的必要細節信息;
2、財產票據確定了財產票據追索權的支配對象;
3、財產票據應當定義了財產票據追索權行使的期限;
4、財產票據應當明確了財產票據追索權行使的法律基礎;
5、財產票據應當具備受讓人當事人之間的追索協議的條件及要求。
拓展知識:
票據追索權是指財產票據(如匯票、本票、轉賬匯票、支票等)的持有人可以在支配次序當中追索欠款人的債務,從而合法地支配債權,所行使的一項特殊權利。在企業經濟實踐中,票據追索權的行使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權益,加強債權人的財產權和經濟安全,使債權得到有效的效力保障,促進企業資金流轉,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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