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殘疾人保障金賬務處理包括:發放、登記、核實、管理、再發放及歸集等多項工作。
1、發放:收集殘疾人的身份證明材料,進行登記。根據殘疾人的殘疾程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發放金額,委托當地銀行統一發放。
2、登記:填寫殘疾人檔案表(收入、支出、發放省份等),登記每位殘疾人的信息。
3、核實:每季度定期核實殘疾人的資格,及時發現殘疾人的變動情況,根據一定規定及時減少或者增加殘疾人發放金額。
4、管理:設立財務管理組,負責財務審核、審核殘疾人發放、繳納保障金等工作,保證殘疾人保障金的及時發放。
5、再發放:再發放是指經過政府審核核準的殘疾人在發放期限內,不滿足殘疾保障金發放標準時,可以經過審核再次發放殘疾保障金。
6、歸集:每年將殘疾人發放的保障金歸集計算中心,對本年度殘疾保障金的發放情況進行有效管理,檢查發放的真實性,制訂有效的計劃,確保殘疾人保障金的分配。
拓展知識:
殘疾人保障金發放范圍不僅限于國家發放的殘疾人保障金,還涵蓋政府和社會組織發放的殘疾人保障金,發放標準和形式也可能稍有不同。
市和縣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條件,給予殘疾人一定的補貼和津貼;同時,社會組織也是公益性的,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殘疾人保障金,來支持殘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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