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會計分錄是指將金融資產以其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的會計分錄,其會計分錄為:
1.債券投資的結轉:
A. 持有至到期投資:
債券投資收益(損失)= (期末市值 – 期初市值)-(應付收益-應付支出)
應收票據凈額增加(減少) XX
其他應收款凈額增加(減少)XX
債券投資收益(損失)XX
B. 非持有至到期投資:
債券投資收益(損失)=(期末市值 – 期初市值)-(應付收益-應付支出) + 公允價值變動盈余(虧損)
應收票據凈額增加(減少)XX
其他應收款凈額增加(減少)XX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XX
2.股權投資的結轉:
股權投資收益(損失)=(期末市值-期初市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其他應收款凈額增加(減少)XX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XX
拓展知識:公允價值變動收入、支出的計算,一般按照公允價值變動盈余(虧損)的計算公式:公允價值變動盈余(虧損)=(期末公允價值-期初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支出。若其期末公允價值與期初公允價值相等,則盈余(虧損)為零,無需進行結轉公允價值變動。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