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會經費使用的范圍有以下幾種:
1.用于工會管理的,即用于工會的內部管理,比如組織機構構筑、行政管理等;
2.用于為工會成員提供服務的,包括為工會成員提供勞動就業指導和咨詢、社會保險等服務;
3.用于維護工會成員的權利以及反對違法行為的,即用于保護工會成員的合法權利,建立良好的勞動關系,反對集體合同的違法行為等;
4.用于促進工會成員職業發展以及增強組織凝聚力的,即用于促進工會成員的職業發展,增強工會組織能力,以及促進工會之間的合作及交流;
5.用于推動勞動關系競爭有序發展的,即用于研究勞動關系現狀,推動勞動關系競爭公平公正及有序發展;
6.用于參加政治活動的,即通過參加政治活動,推動社會發展。
以上就是工會經費使用的范圍,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協調勞動關系,促進工會成員的職業發展,反對任何形式的違法行為,促進社會發展,推動勞動關系競爭有序發展。
拓展知識:工會經費使用應遵循“合理、合法、近期”原則,不能將款項用于任何個人利益,不能用于參與非法社會組織及其非法活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職權的行使紀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工會經費只能用于維護和促進工會成員的權利及工會的依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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