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票背書質押是指商業票據背書者將自己持有的商業票據作為抵押,以保證受讓人的債權不受損害而產生的擔保法律行為。商票背書質押是商業票據尤其是未到期支票的有效擔保方式,主要分為有條件質押、無條件質押,還有背書質押后將商票轉讓給第三人特殊主張權的背書質押等。
有條件質押是指商票背書人在背書上約定了條件,比如生效后背書人仍具有支票背書權,受讓人只有在滿足所約定條件后才得以享有支票權,否則支票權歸背書人所有。
無條件質押是指商票背書人在背書時未約定任何條件,受讓人可在背書生效后直接支票權,而背書人不再享有權利。
背書質押后將商票轉讓給第三人特殊主張權是指商票背書人在背書上特別約定自己可以將商票轉讓給第三人,此時新的受讓人可以按約定條件享有支票背書權。
拓展:商票背書質押作為商業票據擔保的一種,它與商票承兌匯票質押或信用證質押等其他形式的擔保不同,因為它并不要求背書人新擁有的支票與原支票有直接的聯系,且票據的背書行為并不會改變商票的內容,原有未背書的商票仍然保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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