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扣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營業外支出、費用后所剩余的盈余,經本公司董事會討論并決定將其存入企業當期盈余公積里,以供后期抵償損失或支付普通利潤時用。盈余公積是屬于所有者權益的,它是企業當期利潤歸屬于所有者所得的潛在的一種表現,該公積的存在使企業無須拆借資金以支付其他的費用,這是所有者股東收益增長的重要因素。
盈余公積的建立,既是保護所有者權益,又是保護企業經營的一種措施,它既可以消除企業損失,例如因無法預料的經濟困難、受災等而造成的損失;又可以用于未來投資,例如擴大生產、添置設備和技術改造等;還可以投資一些可能產生可觀收益的項目。
此外,盈余公積也可以用于償還債務或者支付現金股利,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作出合理的決策,或者使用盈余公積將其留待以后的發展。但無論如何,盈余公積只能以企業所有者的名義歸屬所有者,它是一種歸屬于所有者的權益,不能被挪作他用。
拓展知識:盈余公積與未分配利潤的關系:未分配利潤是指公司已經繳納了稅費后的剩余利潤,它就是指把某一企業一年營業收入中未分配出去的部分。而盈余公積是指把某一企業(在征稅前)一年營業收入中的利潤及盈余部分計入本期盈余公積后,未分配出去的部分??梢哉f,未分配利潤是企業一年度稅前盈余的一部分,而盈余公積則是企業稅前盈余的另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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