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材料的運雜費一般屬于材料采購類科目,具體分類依據一般會計準則第十八條“材料采購”記載。根據這一規定,材料采購類科目下應當分類登記含有的原材料價款、運雜費(額外產生的材料采購關聯費用)以及歸類的采購稅金、運雜費和關聯費用等各項費用。
運雜費屬于采購原材料及其他相關費用,它是指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關于交通、倉儲、裝卸等其他類型的相關費用,不屬于采購原材料費用的一部分。運雜費與采購價款不同,不要把它跟采購價格中的運費搞混,它們屬于費用。而且,關于采購的運雜費,也不屬于生產成本的組成部分。
早在傳統的財務管理中,運雜費也是一種可以用于分攤企業經營費用的手段,運雜費可以分攤到各種項目,從而減少該項目的成本,也可以分攤到多個項目中,分攤方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定制。
拓展知識:企業采購時,應合理控制“三費”成本,即物料費用、運輸費用和運雜費用。“三費”總體上指的是企業的物料采購成本,是指物料采購的費用有物料費、運輸費和其他關聯費用,如運雜費等。節約“三費”成本,既能改善企業的現金流量,又能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利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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