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居民企業核定征收是指根據稅務機關在收稅過程中,針對非居民企業交稅的一種核定手續。核定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幾步進行:
1.確定稅負和應稅銷售額:在核定稅負之前,納稅人須先確定其稅負和應稅銷售額,以便申報稅務。
2.提交所需文件:稅務機關進行核定之前,納稅人應準備好相關的申請表、財務報表、行政管理文書、審計報告等文件。
3.提交申請: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核定申請,按規定繳納核定服務費,提供有關稅務文書。
4.稅務機關審核:稅務機關審核相關文件,如有疑義或不實,應及時與納稅人進行溝通協商,解決爭議。
5.發票核定:稅務機關審核完畢后,對納稅人出具的發票進行核定,詢問納稅人是否曾出現發票遺失、重復開具、重復使用等違規行為。
6.繳納稅款:如果稅務機關核定結果符合要求,納稅人應按規定時間內繳納稅款,并妥善保存納稅憑證。
拓展知識:
稅務機關審核后,把核定結果作出書面說明,并由稅收管理機關出具核準證明,以證明納稅人已經依據法律程序得到相應的核定結果。核定結果將由納稅機關和納稅人簽訂書面協議,協議約定的稅負稅負期限和稅收減免政策由稅務機關出具對應的證明文件,簽訂的協議即可作為稅收管理機關審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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