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產減值特征指的是公司在確定資產價值時,根據其市場價值和繼續使用價值的比較,考慮資產的可靠性、技術和經濟期限、恢復價值能力等方面是否需要減值的特征。范圍涉及資產減值方法、資產減值程度、資產減值原因等。
一般來講,資產減值方法可分為“復雜減值法”和“直接減值法”兩種。復雜減值法的確定資產減值程度和因素考慮比較全面,比如財務會計減值法,利用歷史成本或現行市場價值比較來判斷是否需要減值;直接減值法比較簡單,比如發生或預期發生的損失等,不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就可以直接把資產減至某個價值。若復雜減值法和直接減值法均不適用,應采用流動價值法。
資產減值程度主要取決于資產的價值,一般來說,資產減值程度在累計減值金額不超過當期利潤之和以及可抵扣的稅金額以內,以保證未來的財務報表上不出現巨大的減值金額,便于未來確定公司的財務狀況。
資產減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 資產經濟期限的變化,如發生技術進步、商業環境變化或外部政策影響等,可能會影響該資產的繼續使用期限;
2. 資產市場價值的變化,發生技術進步、內部激勵政策的變化或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等可能會造成資產市場價值降低;
3. 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的不一致,這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賬面價值被調整過,賬面價值不能反映實際交易價值,以及因內部政策變化而導致投資收益率的變化等。
拓展知識:
資產減值的重新估值有兩種方法,即重新估值和限制估值,它們的區別在于:重新估值(RVV)可以將資產的價值重新定價,即根據資產實際市場價值或繼續使用價值,調整其賬面價值;限制估值(LTV)只能限制資產的價值,即把價值設定在最低價值以下,而不能重新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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