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相關規定,凡是經營保健品的普通商戶和企業均應辦理有關許可證書,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保健品管理規定》(2006年修訂)關于保健品經營許可證書辦理有關要求第二十七條規定,保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及國務院印發的有關規定在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并獲得保健品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保健品經營活動,辦理保健品經營許可證書須當報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受理機關根據《保健品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營業執照、身份證等證明文件,經實地考察,判定符合保健品經營的條件,并在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http://www.sda.gov.cn/)查詢是否有保健品經營許可證,若獲取許可證后,應按規定放置在明顯的位置進行公示。
拓展知識:保健品經營許可證的更新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定期更新,即證書獲取之后,每兩年左右就需要到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更新手續。另一種是臨時更新,當健康食品企業需要臨時更改經營范圍、地址、主體或者增加新的經營范圍等信息,則需要到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更新手續。辦理保健品經營許可證也要支付一定的證書費用,具體費用需要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咨詢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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