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小微企業交納工會經費是必要的。小微企業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規模不符合職工構成的條件,也不會發生工會糾紛,但仍然要交納工會經費。
一般情況下,小微企業每個月應交納工會經費,一般從企業季度收入計算,具體標準由全國性工會統一定價,根據企業每月收入比例計算所得的工會經費,比例為每月收入的0.5%-2%,工會經費不得低于200元。
工會經費的交納是由企業負責,一般在財務核算時以“勞動保護費”等途徑繳納,由企業每月申報實付金額,并上報企業信息,年度申報總金額,按要求報備相關的憑據,以備審核。
小微企業交納的工會經費,是為了保障勞動者服務動員的用途,是對勞動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措施,小微企業應做好交納工會經費的準備。
拓展知識:由于小微企業在勞動者保護方面容易出現缺口,因此,小微企業若發生勞動糾紛,原則上工會有權不予有效處理,同時也有權要求小微企業在解決勞動糾紛前由企業先行補交工會經費,并交付工會,在辦理勞動糾紛后,由工會退回或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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