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托代銷商品屬于存貨,即應當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計入存貨。受托代銷是一種商品流通形式,指兩家公司之間約定,一家為代銷廠商,締約另一家為代銷商,由代銷廠商把生產的商品向代銷商發出,代銷商擔任受托人,經過調配、貯存、銷售后,把商品按實際價格轉讓給消費者。
因此,受托代銷商品的特點就是,既體現了代銷廠商的整體產權,也體現了代銷商的調配、倉儲和銷售的權利,所以,受托代銷商品實際上是有限責任承擔起來的,因此受托代銷商品屬于存貨。
受托代銷商品發生的收入,不是直接從受托代銷商品產生的銷售收入,而是通過受托代銷的渠道,從消費者那里收到的款項。
拓展知識:受托代銷會有多重層次的,有兩家公司直接簽訂受托代銷合同的,還可能有兩家以上公司共同簽訂的,有時還可能是一家公司想要與多家公司簽訂受托代銷合同,只要達到共同約定的條件和標準,不管有多少受托代銷公司,都可以稱為受托代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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