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退回會計分錄" alt="固定資產退回會計分錄"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資產退回會計分錄是當某項固定資產被出售或者報廢時,需要使用的一類會計分錄。根據國家的會計準則,將此類會計分錄安排如下:
1、借:固定資產清理費用(或減少的賬面價值)
2、貸:固定資產(或增加的賬面價值)
因此,在當項固定資產從企業出售或報廢時,財務會將銷毀成本記入固定資產清理費用,同時將原有的固定資產減去,平衡此分錄。
其他的還有:1.如果出售該固定資產時有可能獲得現金回收,此時分錄還會增加貸方的賬項“現金”;2.如果出售該固定資產時有可能產生損失,此時貸方會增加“無形資產折舊”;3.如果該固定資產報廢,此時可能還會增加貸方的“廢品成本”賬項。
此外,如果固定資產是在折舊期內退回的,那么可能還會影響累計折舊的計算方法,比如將這部分折舊金額退回并計入結轉損益。
拓展知識:
除了固定資產退回會計分錄之外,還有無形資產退回會計分錄。無形資產退回會計分錄主要用于在某項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結束后,將該無形資產從企業的賬面中退回并結轉損益處理的情況。
無形資產退回會計分錄的核算方法與固定資產退回會計分錄的核算方法基本一致,即“借:無形資產清理費用(或減少的賬面價值);貸:無形資產(或增加的賬面價值)”,在此基礎上,如果有可能獲得現金回收,那么還會增加貸方的“現金”賬項,同時,也會從結轉損益的角度來考慮,將這部分折舊金額退回并計入結轉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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