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捐贈的核算操作是以捐贈人或機構的出資或捐贈,以及捐贈機構或單位所支付的管理費,所受捐款或捐物折算后的金額在會計上稱為捐贈收入。
現行會計準則【CNCA34.1-2012《企業會計準則第一部分:現金流量表》(以下簡稱“會計準則”)】對接受捐贈的核算操作有明確的規定。
(1)在接受捐贈時,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做好捐贈物品或捐款收取的登記工作,準確記錄捐贈物品的種類、數量、單價和捐款的金額及收款方式等信息,對捐贈物品或捐款的收取應及時作賬務處理,并作好儀式安排。
(2)捐贈物品或捐款收取后,企業應登記記賬,捐贈物品應根據管理部門批準的折算價格,按折算價格登記入賬,并以此為財產賬面價值,捐款則以實際收取金額記賬。
(3)捐贈物品的發放,應該嚴格按照規定的金額和方式進行。捐贈物品的發放,應該有充分的憑證和記錄,并應適當的體現在會計賬簿上。
(4)企業接受捐款的情況,實質上是一種財務贊助,應以捐款的實際金額入賬。如果捐款金額超出了實際用途,超出部分應按法定程序進行退還。
以上就是接受捐贈的核算操作的具體要求。在接受捐贈的核算操作中應特別重視準確的記錄、及時的處理和合理的憑證,以確保捐贈收入的準確和可靠性。
拓展知識:
接受捐贈時,除了符合會計準則的核算要求之外,還有其他重要方面的把控工作,比如捐贈合同的簽訂,捐款受讓的確認,捐贈的管理,受贈人的來源查詢,捐贈收款的處理,捐贈回報的安排等等。這些都是接受捐贈的重要環節,必須引起重視和安排。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