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營租賃是指利用投資者所擁有的資金,將資產實物,設備等租給租賃人,由租賃人在一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付款方式歸還給投資者的資本運營活動。經營租賃是指利用投資者的資金,以物質資產、設備、技術、服務等為租賃對象,租賃給租賃人,由租賃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付款方式還給投資者的資本運營活動。經營性租賃活動的內容包括:
一、利用投資者資金、設備、技術、服務等進行的資產租賃,包括:
1、重型設備租賃:重型設備包括土方機械、掘進機械、建筑機械、港口設備、礦山設備等設備租賃;
2、交通運輸設備租賃:交通運輸設備包括汽車、船舶、噴氣式飛機、直升飛機等租賃;
3、計算設備租賃:計算設備指的是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租賃;
二、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包括:
1、抵押式融資租賃:抵押式融資租賃是指租賃人以購買物品形式融資,租賃人以所抵押的物品作為擔保,利息高于一般貸款的方式;
2、貼現式融資租賃:貼現式融資租賃是指租賃人以未到期的財產形式融資,租賃人以未到期財產作為擔保,租賃人支付利息低于一般貸款的方式;
3、凈資產式融資租賃:凈資產式融資租賃是指租賃人以購買物品的凈資產形式融資,租賃人以凈資產作為擔保,利息比一般貸款低的方式。
經營租賃有其特殊性,即使租賃人沒有租賃投資者所擁有的資產,只要租賃人符合投資者的融資租賃,投資者也可以將資產租給租賃人,實現資金的回收。
拓展知識:
經營租賃活動的促進措施:
1、租賃抵押貸款:商業銀行經營性租賃活動的抵押貸款支持范圍廣,支持范圍內的租賃企業和租賃人可以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利息較低,可為租賃企業改善融資狀況;
2、增資和擴股:由上市公司或私募基金參股正規的租賃公司,可以為租賃公司提供資金支持,增強其資產租賃能力;
3、政府和行業協會的持:政府及行業協會協助租賃企業做好品牌推廣、資金籌措、政策拓展等工作,大力推廣租賃行業,有效地推動了租賃行業的發展;
4、有效的法律和監管:有效的法律和監管是推動經營性租賃發展的重要力量,法律的完善可以保障租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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