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攤銷無形資產的記賬是將原有無形資產價值按一定的比例和期限攤銷貼入每一期的收益和支出項中。按照中國會計學會的規定,攤銷無形資產的記賬步驟如下:
1.確定攤銷期限。攤銷無形資產的期限是指其使用對象的固定期限或其可預見的經濟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2.確定攤銷方法。根據無形資產的經濟生命期,確定攤銷方法,有平均年金法、雙重余額遞減法和定額遞減法等。
3.計算攤銷額。根據應攤銷的原值與攤銷期限、攤銷方法,計算期末應計攤銷額。
4.記賬。將原值與本期攤銷額分別記入購進無形資產科目與累計攤銷科目中,每期將本期攤銷額記入收益與支出科目,兩者總金額相等。
拓展知識:攤銷無形資產的原則是,根據無形資產的經濟生命周期,將其取得的價值成本按固定期限攤銷至每一會計期間的收入和支出中,每期攤銷額應平均分攤在每一期,以體現無形資產的使用價值。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