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零申報是指個人納稅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由稅務機關實行對個人未報稅或者僅報稅收入少于年度稅收臨界點的納稅人,不再收取上繳稅款。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人未達到稅款計算標準,無需繳納所得稅。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個人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零申報通常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在單位所得稅的基礎上,個人納稅人不再交納個人所得稅。通常來講,除非政府非常零容忍,個人的繳納金額一般小于單位所得稅的基礎上,個人納稅人不再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部分,在實施個人零申報的同時,個人可以申請減免稅款或者減稅,以減輕個人入賬所得的稅收負擔,無需繳納所得稅。例如,政府可以設定一定比例的新聞費、科研費等個人免稅或者減稅政策,以課抵銷多余的稅收。
拓展知識:在實施個人零申報的同時,實施個人所得稅免稅政策也很重要。例如,政府可以給予一定的現金福利,增加個人的收入,從而減輕個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的負擔。此外,政府還可以以減少和稅率和稅收減免政策的形式,降低個人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實現稅負減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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