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匯兌損失又稱外匯損失,是指企業因買賣或借用外幣而造成的貨幣兌換差額所產生的損失。匯兌損失的計算首先要分析企業的貨幣結構。一般情況下,企業的貨幣結構由財務人員根據企業的財務形勢分析和判斷進行確定,它從基本面上涉及企業未來財務收支情況,指導企業外匯損失的估算。
一般來說,匯兌損失的計算原則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視匯的原則。即根據企業的財務形勢,選擇合理的匯率,對外幣準確定價,以確定匯兌損失的數量。
二是應收賬款的原則。即企業應該把外幣貨幣收入入賬時平均分配,但外幣收入不能在帳內折算,要用外幣帳記錄,以此來確定匯兌損失的數量。
三是預付賬款原則。即應把外幣付款按外匯市場折算率現行折算,計入匯兌損失或匯兌收益。
四是假定匯率原則。即以假定的匯率計算匯兌損失,根據企業的財務形勢,把當期的匯兌差額計入外幣帳,用新假定的匯率折算現行折算,以確定匯兌損失的數量。
五是現行匯率原則。即在企業的實際經營過程中,把外匯支出的外匯折算以當時現行匯率計算,以確定匯兌損失的數量。
拓展知識:
匯兌損失的經營性控制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
一是波動范圍控制。即根據企業財務形勢,將外匯市場波動范圍限定在一定范圍內,把匯兌損失控制在經濟預期范圍內。
二是定期計價法。即根據企業的財務狀況,定期把外匯賬戶匯值,把匯兌損失作為定期費用計算。
三是補償匯率控制。即企業通過補償匯率的辦法,即定期根據一定的假設匯率重新計價當月外匯賬戶明細,以確保公司最終匯兌損益不超過公司對匯兌損失的預期范圍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