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用金報銷會計分錄是指記錄企業備用金報銷的財務憑證。分錄一般包括借方(debit)和貸方(credit)兩個部分,代表不同的科目。
借方一的科目是“銀行存款”,即企業的備用金,該科目的金額是在報銷前期企業銀行賬戶內存放的備用金金額;貸方科目是“應付賬款”,這部分是報銷期間備用金支出;貸方科目二是“借款”,用于表明備用金報銷期間企業收取的貸款金額;貸方科目三是“備用金”,表示企業報銷期間實際用掉的備用金數額,該數額等于借方科目一和貸方科目一之和。
備用金報銷的會計分錄可以概括為:“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借款”=“備用金”。
拓展知識:備用金報銷中,借方科目和貸方科目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例如用“應收賬款”代替“應付賬款”,用“現金”代替“應收賬款”,用“應付職工工資”代替“應付賬款”等。有些企業會使用“儲備金”和“收入”等科目,報銷后將儲備金減少,收入增加,即“儲備金”-“收入”=“備用金”,但這樣的分錄記賬會影響報表的準確性,因此不建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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