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征收和查驗征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令所規定的兩種稅收征管措施,它們的區別是:
一、定征收
定征收是指根據適用的海關法令,通過對進口、出口商品征收相應的關稅和關稅等外匯管理稅以及關稅附加稅或其他種類的稅款的一種稅收征管措施。定征收是海關要求進出口商品進行報關時計算稅收并征稅的一種稅收征收措施。
二、查驗征收
查驗征收是指根據海關法令,根據依據查驗商品的性質、用途、價值等進行稅收征收的一種方式。在查驗征收措施中,海關會對進出口貨物進行查驗計算,并根據查驗結果征收相應的關稅和關稅等外匯管理稅以及關稅附加稅或其他種類的稅款。
從以上可以看出,定征收和查驗征收是不同的,它們的區別在于定征收指的是在報關時,海關要求計算稅收并征稅;而查驗征收是指,根據依據查驗商品的性質、用途、價值等,海關要求計算稅收并征稅。這兩種方式都是海關對進出口商品的一種稅收征管措施,各有其優勢和特點,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商品特性和實際報關情況選擇合適的征管措施。
拓展知識:由于海關法令的不斷更新,定征收和查驗征收的行為規則也在變化,企業經營者要注意及時關注有關法令,及時調整報關等操作模式,以便保證報關操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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