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賬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是稅收征收的兩種主要方式,它們在原理、應用、優缺點等方面有著一些不同之處:
首先,從本質上講,查賬征收是一種后續性稅收管理方式,其特點在于稅收行為者自主開具納稅申報表,由稅務組織根據此單據進行查帳后決定是否征收稅收,因此,這種方式更容易被操縱,而且容易產生滯納稅收和拖欠稅收的情況;相比之下,定期定額征收旨在讓納稅者“算賬”,在稅務組織核定征收額后,由企業自報實繳稅收。這種方式能夠避免滯納稅收和拖欠稅收的情況,但也容易導致“大水漫灌”的情況,也就是“錯付”納稅人的稅收。
其次,在應用方面,查賬征收的重點在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行為,更適合中小企業,而定期定額征收的重點在于當期應繳稅收,更適合大型企業。
最后,從優缺點來看,查賬征收具有實施簡單易操作性,但稅收行為者容易出現漏納稅收和拖欠稅收等情況;定期定額征收具有避免漏納及拖欠稅收的優勢,但也容易出現“大水漫灌”的現象。
總之,查賬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都是稅收征收的重要方式,不同的稅收形式有各自的優缺點,政府和納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選擇適當的征收方式,從而實現稅收合理征收。
拓展知識:改革開放以來,財政收入的結構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由于中國社會的持續發展,稅收和稅收的征管體系也不斷完善。在征收形式上,不僅新增稅收種類,而且還加強了征收方式,有效利用了查賬征收、定期定額征收以及實時和聯報征收等方式,使之能夠更有效地完成稅收的征管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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