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量留抵和增量留抵是我國住房貸款銀行管理規定,是防止抵押貸款風險的重要手段。
存量留抵是指銀行要求住房貸款放款之前,由其它機構發放的抵押物所屬于的部分價值留存作為留抵,一般為20%,這部分抵押物的價值將用于抵押放款的余下的部分。
增量留抵是指銀行在住房貸款放款過程中,要求在抵押物價值的基礎上逐漸增加留抵,在住房貸款放款到50%額度時,銀行需要進行第一次增量留抵,留抵的金額如果低于指定的最低增量留抵,則銀行不予批準放款;當住房貸款放款到80%額度時,銀行需要進行第二次增量留抵,剩余的20%抵押物價值也需要增量留抵,以確保抵押放款的安全。
存量留抵和增量留抵都是為了防止抵押貸款風險而采取的手段,幫助銀行提高抵押貸款安全等級,充分實現資金的安全性,為抵押貸款放款提供更高的安全性 。
拓展知識:
質押留抵:是指銀行要求在質押品價值的基礎上,逐漸增加質押留抵,隨著貸款額度的增加,增加留抵。銀行將會按照質押品價值的比例,要求貸款人留抵一定比例的價值,以確保質押貸款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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