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開始時間是什么?" alt="固定資產折舊開始時間是什么?"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經濟上利用固定資產的過程,它是把某種資產用一定的方法,分期計提其形成的負債,看作是扣除該資產的成本,來分攤資產支付的費用,在一定的時間內把折舊后的成本分攤到每期或每次收入上,因而使財務報表上顯示本期利潤減少而顯示負債增加;其中,固定資產折舊開始時間指定了固定資產折舊從何時開始,以此確定固定資產折舊科目在報表上的編制時間。
國家規定,固定資產折舊開始時間以其入賬當期正式使用或購置后可以使用為準。其入賬當期正式使用或購置后可以使用期間,須自購置月份的次月開始,至該月份末的期間日期為止;若投入使用前已確定的折舊期限為整數月的,則折舊開始時間須以其入賬時間為準。
固定資產折舊按照一定比例和同等期限,將固定資產的原值分攤成一定時期內的費用。折舊期限一般以年為期限,原值以繳稅價格或購置價格為依據。折舊期限和折舊率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使用特點、使用年限及新舊程度等因素確定,但受財產所有權形式、價款支付方式以及納稅義務人報送稅務機關的申報文件等因素的影響,固定資產折舊開始時間不同。
在很多時候,固定資產折舊開始時間和稅務機關要求的繳稅時間相關,有時可能會有不同甚至是沖突。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企業擇期折舊,即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可以選擇合適的折舊開始時間,使其能夠與企業實際情況有最為協調的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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