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會計原始憑證,記載企業的經濟業務發生,以及賬務處理情況的文書。憑證是會計記帳的重要依據,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稱之為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通常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會計主體;二是會計時間;三是會計科目;四是金額(借方和貸方);五是摘要;六是憑證號;七是會計制度;八是會計人員;九是審核人員;十是其他。
會計憑證應具有正確、完整、準確、可比較性和優質性。正確的憑證是指憑證的內容應準確無誤,是按照財務會計準則記載的;完整的憑證是指憑證應符合會計規定及常規,當憑證需要多人簽字時,應全部簽完;準確的憑證是指憑證應準確無誤,金額、科目等應符合會計核算要求;可比較性的憑證是指能夠進行安排性比較,以便核查結果不可比較性和可能存在的錯誤,進而檢查組織的內部控制;可行性的憑證是指會計憑證應具有完整的信息,明確的賬務記載,以及正確的會計科目,這樣才能有效地核算和記載企業的財務狀況。
拓展知識:會計憑證的審核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會計記帳的重要依據,它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每個會計憑證的正確性和可比性,保障賬目準確無誤,確保會計核算按規定進行,保護會計人員免受違反制度和失職責任的風險。審核憑證的要求一般有:一是內容正確:檢查憑證是否符合會計核算規定,是否準確表示事實;二是屬實:檢查憑證是否真實可靠,是否做到實物對應;三是完整:檢查憑證是否完整,及時登記,未登記的票據是否歸檔;四是合規:檢查憑證是否規范,是否符合會計法律法規,公司內部政策及其他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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