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累計減除費用(Accumulated Deductible Expenses)是指企業采取合理的計稅方法,將其在一定期限內累計投入的 經營性費用在收入所得稅的計稅中減去的費用,以減低企業的稅負。
累計減除費用是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依法按期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在其所得稅的計稅程序中,減免其累計投入的經營性費用。
一般來說,企業累計投入的經營性費用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可以累計抵扣的費用,例如工資,物質投入,水電費,租賃費用,咨詢費等。另一類是不能累計抵扣的費用,例如工會經費,捐贈款,廣告宣傳費,活動籌備費等。
累計減除費用可以充分體現企業經營活動及其所需資源的實際情況,有助于企業減輕所得稅負擔,提升企業經營效益。同時,對于具有一定稅前利潤的企業,累計減除費用的數量較大,可能會造成減稅作用的不確定性,因此,企業在辦理累計減除費用方面也需要加強審慎管理。
拓展知識:
累計減除費用的數額有兩種限額:一種是上限,即每年累計減除費用的總數不得超過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的50%,另一種是下限,即企業每年累計減除費用的總數不能低于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的5%。以上兩項限額都不包括按規定固定減除的費用,如工資薪金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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