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獨立性是指檢查和評估機構和審計人員都必須獨立,不受被審計實體的控制,具備足夠的自主性及相關知識和技術,從而能夠由審計專業人員獨立實施其審計任務的一種思想觀念。它是指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審計公司的獨立性。審計獨立性要求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都以其真正的客觀性履行審計工作,從而確保審計的質量。
審計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確保審計質量的重要內容。它不僅涉及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也涉及有關審計公司或法律機構、專業顧問、審計委托人和特別審計程序等有關審計活動的各方。
審計獨立性是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保持客觀、公正態度,公正、完整地進行審計工作的前提,是審計質量的基礎。它不僅要求審計人員應做到不可能被被審計實體影響的獨立性,還要求審計機構本身不可能受到審計實體的干預和控制,并且必須執行有效的內部審計程序以確保審計質量。當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受到影響或破壞時,審計質量可能會受到影響,這也是十分可怕的。
拓展知識,審計獨立性也可以分為內部審計獨立性和外部審計獨立性。內部審計獨立性是指審計機構必須在業務管理、技術開發、財務報表編制等方面獨立進行審計,不能受到被審計實體的控制和干預;外部審計獨立性是指審計機構不能與被審計實體存在經營和統計上的緊密聯系,以確保審計結果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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