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的三大職能是:
一、審計鑒證職能。審計鑒證職能是審計最基本的職能,是審計的根本目的。審計鑒證包括證明實體是否做出了相應的報表記載,也包括報表繼承了實體的財務賬戶的原則、做法、內容及法律準則的要求,以及報表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可以依據。
二、審計檢查職能。審計檢查職能是對報表的獨立的判斷和評價,也是審計最重要的任務。審計檢查從探討行為、程序、流程等角度,確保財務報表及其實體和活動符合有效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三、審計咨詢職能。審計咨詢職能是指審計活動中具有咨詢和改進意義的服務,即審計人員對于企業財務報表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就可能產生的或已經產生的法律后果進行建議,并指出企業改進的方向。
拓展知識:審計的主要工作還包括管理審計、系統審計、環境審計和國際審計等,不同的審計類型針對不同的目標,看重不同的內容。管理審計是對企業管理活動進行審計,提供管理建議;系統審計是對企業信息系統和數據進行審計,確保信息安全及數據準確、可靠;環境審計是對企業的環境成果和表現進行審計,以保證不破壞環境,減少環境污染及環境風險;國際審計和財務報告質量的審計是對國際審計準則下的審計活動進行審計,評估財務報表質量。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