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會計準則待攤費用,也稱為暫時性準則,是指企業在支付某些費用時,因技術上或經濟上的原因而超出當前會計期間,無法一次性支付,而需拆分成多期支付的費用,當前會計期間只需支付其中一部分,余下部分延緩支付到下一期間支付的費用。
新會計準則要求的待攤費用分為永久性待攤費用和暫時性待攤費用。其中,暫時性待攤費用包括在一次性支付的費用中,把某些項目拆分為多期支付,分別在會計期間內支付的費用,如預付款、預收費用等,這些費用一定是在會計期末必須支付,但當期待攤余額可以被以后期間付款抵消。此外,永久性待攤費用是指長期收益性固定資產的實際支付金額與其預算金額的差額,它不能在未來支付,而只能按月提供支出,以便抵消差額,如租賃費用。
待攤費用的計量原則是,待攤費用應在支付之后,按照其支付總額的金額,按月納入當期成本,并以月度支出納入當期收入,直至支付金額全部納入當期損益中。
拓展知識:會計準則認可的其他費用包括財務費用、一般與管理費用、投資損失費用、研發費用、銷售費用、分紅支出費用等。每類準則認可的費用,都有它們不同的記賬方法和計量原則,例如,銷售費用的計量原則是,當銷售產品時,按照銷售價格將銷售費用納入當期成本,然后在銷售收入中計入當期收入。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