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是一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12年2月24日頒布的國家法律,旨在規范發票市場秩序、促進發票管理工作便捷高效。該辦法共有八十四條,主要包括了發票的分類、納稅人的實名制使用發票、發票的格式及印制、發票的正確使用、發行及回收、發票貼現、發票的電子化及有效性證明等內容。
拓展知識:
發票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一種會計憑證,作為經濟活動的記載手段,確保了財務收入和支出,也是稅務收入來源的依據,在國家稅收制度下具有重要的地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發票必須在國家統一管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使用,以便于稅務機關進行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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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