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年限規定是什么?" alt="無形資產攤銷年限規定是什么?"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是指企業在計算資產折舊或稅收會計準則下需把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的價值以一定的時期內分攤的折舊方式進行攤銷,通常是4年到20年不等。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一般會根據該資產的有效壽命而設定,無形資產有效壽命指一項無形資產在投入使用后,可以通過正常使用以及保養仍然能夠發揮經濟效用的期間。
根據2011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準則》的規定,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無形資產有明確的使用期間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20年,攤銷年限一般以有效期限為準;
第二,無形資產沒有明確的使用期間的,可以根據其有效期限確定其攤銷年限,一般不超過20年;
第三,無形資產沒有明確的使用期間,且由于性質限制其有效期限無法確定的,其攤銷年限按照其有效經濟效用期限確定,但是攤銷年限不得超過20年。
拓展知識:
無形資產攤銷年限的確定有時會受到兩個因素的影響:經濟效用期限和行業規范。美國納稅法規定,商標,專利,許可證,版權等以及同類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超過15年,而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可以按照企業的正常使用期限來確定,一般也不會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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