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聯發票、兩聯發票是指發票的形態,不同的形態性質,表示發票的權利和義務也不盡相同。
所謂三聯發票,即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控發票,由稅票正本、稅票副本、稅票單據本組成,買方取得全部三聯發票有著更多的權力,比如在稅務機關,金融機構和審計機構能夠有效的進行稅收管理、財務管理以及審計管理等。
兩聯發票,是由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控發票,由稅票正本、稅票副本組成。其本質就是和三聯票相同,只是去掉了稅票單據本。買方只收到正本副本發票,無稅票單據本。因此其買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也會有一定的差別,不像三聯票,它不能夠被金融機構和審計機構有效管理和財務審計,并且也不能夠在稅務機關發揮作用。
兩聯發票和三聯發票都是由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控發票,只是形態不同,其買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也有所不同,所以在準備發票的把握時,買方需要認真考慮,以了解更為充分的發票法律法規,從而準確掌握發票內容。
拓展知識:發票也分為正常發票和專用發票,正常發票是指一般增值稅發票,其品目范圍較廣,適用于全部納稅人的普通增值稅業務,是一種統一的票據,它的各項內容均由國家稅務機關統一規定或者指定。而專用發票,其各項內容是由發票領購者或者發票開具者自行確定的,專用發票由稅務機關批準后將其加蓋專用章予以認證,它有更強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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