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內容?" alt="哪些東西屬于固定資產的內容?"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資產內容是指有一定價值、用于長期生產經營活動的、可落實經濟效益的固實的耐用的動產和非動產。它包括固定資產本身、構成固定資產的部件和附屬設備以及由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土地、房屋等建筑物。
固定資產主要包括:
1、機器設備:比如汽車、船舶、飛機、壓力容器、計算機和計算機軟件、機器加工設備等。
2、建筑物:比如站房、廠房、農墾建筑物、橋梁、路橋、公共設施建筑物、商業用房等。
3、大宗材料:比如原材料、半成品、領料的原料等。
4、安裝調試費:指給安裝、調試機器設備等所支付的費用。
5、運輸費:指將設備從制造商運到工廠使用地點所支付的費用。
6、土地使用權:指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產生的費用。
此外,固定資產還包括定期投資、研究開發以及藝術收藏等,但具有明顯可落實經濟效益的情況較少。
拓展知識:固定資產的折舊期是指使用固定資產的期限,由稅法規定,折舊期不同的固定資產性質,折舊期也不盡相同。一般情況下,當固定資產的壽命屆滿時,就應當折舊完成。一般的折舊期如下:建筑物折舊期為50年;機器和設備折舊期為10~15年;運輸工具折舊期為8~15年;電器設備折舊期為5~10年,其他固定資產折舊期為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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