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Legal Reserve Requirement,LRR)是指金融機構(如銀行)必須按照法定要求向中央銀行按一定比例存入存款準備金,用于增加中央銀行的現金流動性,進而抑制金融機構主動貸款的能力,推動經濟健康發展的措施。
存款準備金率也稱為儲備要求率,是指金融機構必須將其凈活期存款的一定比例存入中央銀行,以提高中央銀行的流動性,同時也起到抑制金融機構向市場出借資金進而推動經濟增長的作用。
存款準備金率是控制金融機構增加貸款業務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作用是限制和抑制金融機構的貸款活動,防止金融機構的貸款過度增加對經濟的不良影響,保持經濟穩定性。
存款準備金率的高低可以由中央銀行來決定,一般情況下,當經濟需要控制貸款發放或調整金融機構的業務結構時,中央銀行會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當經濟需要促進貸款發放時,中央銀行可能會降低存款準備金率。
拓展知識:
存款準備金率與貨幣供應量是控制經濟的重要手段,是實現經濟抑制的重要工具。在實際運作中,存款準備金率可以用來調節金融機構貸款的供給量,以抑制經濟過快增長且支持經濟健康發展,從而達到控制經濟通脹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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