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都是指一般的知識產權,但二者在法律意義上有明顯的不同。
工業產權主要指以可視、可觸摸的方式反映出來的一種物質性創作形式,它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四大類。工業產權在法律上被明確規定了財產權利,并且可以通過專利、商標等法律形式得到保護。
知識產權指的是精神產權的總稱,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在法律上把它們作為一種特殊的法律制度,被稱為知識產權法,它的目的在于維護獨創性的產權,保護知識的財產權利。
因此,從法律意義上來看,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有以下幾個不同之處:
(1)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作為不同類型的法律制度,具有特定的特點:工業產權主要是指以可視、可觸摸的物質形式表現出來的產權,而知識產權則是指在著作、商標、專利等方面產生的財產權。
(2)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不同:工業產權的保護對象是新發明、新型的產品,主要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則涵蓋著作、商標、專利等。
(3)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的保護方式也不同:工業產權可以通過注冊商標及申請專利等方式進行保護;知識產權可以通過注冊著作權、登記商標、申請專利等方式進行保護。
拓展知識:
知識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著作權法把作品的文字、圖片、聲音等作為著作權的保護對象,保護作者的著作權利;商標法保護商標的名稱、字號、圖形、圖案等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識,確立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及經營者身份的從業者之間的競爭關系;專利法保護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科技成果,保護發明人或者設計者的發明權或設計權;商業秘密保護企業的機密技術信息,保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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