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工資的會計分錄一般應該包括以下四個科目:
一、員工受益科目——應該增加“工資”科目,這個科目記錄每位員工受到的工資金額;
二、應付賬款科目——應該增加“應付工資”科目,記錄發出的工資總金額;
三、資金科目——應該增加“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記錄付出的工資總金額;
四、利潤科目——應該增加“本期支出-職工薪酬”科目,記錄公司發放的職工薪酬總金額。
因此,發工資的會計分錄應該如下:
借:現金 xx 元
貸:應付工資 xx 元
借:本期支出-職工薪酬 xx 元
貸:工資 xx 元
拓展知識:另外,在發放工資的時候,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必須要繳納職工的社會保險,比如某州的社會保險科目是:
借:現金 xx 元
貸:應付社保費 xx 元
借:本期支出-職工薪酬 xx 元
貸:應付工資 xx 元
同時,發放職工薪酬的時候,公司可能會提供一定的補貼,比如請假補貼,應該在分錄中進行細化,比如:
借:現金 xx 元
貸:應付工資 xx 元
借:請假補貼 xx 元
借:本期支出-職工薪酬 xx 元
貸:工資 xx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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